最近,记者接到了不少读者的咨询:“从3月1日起,驾驶证分数将提高到18分,这是真的吗?”驾驶分数一下提高了6分,这样的“好消息”一出,吸引了市民们的眼球,为此,记者向柯桥区交警大队进行了求证。
据了解,3月1日起确实有试点驾驶员接受教育或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的新举措。但对于分数提高到18分实则是大家对这个信息的误读,并不是驾驶证分数涨到了18分,而是可以申请减免累计记分中的记分分值。
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印发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3月1日起实施。
同时,《通知》还规定了“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等不予受理的情形。相关政策并不是指先通过学习教育得到6分,有了交通违法行为之后拿这6分去冲抵;而是在已经被记了分的情况下,通过学习教育且考试合格后,从已经记的分里扣减。
根据相关部署,此措施自3月1日起在重庆、广东深圳等地试点,浙江并不属于首批试点城市,预计要在5月份之后实施。
记者也从区交警大队车管所了解到,关于驾驶证分数的学习,绍兴也有自己的举措:依据《浙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可以选择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记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符合减分条件的,可以自行减分处理。
考试题为10道选择题。在30分钟内答对10道题目中9道及以上的,视为考试合格,并获得2张分值1分的减分券。驾驶员在记分周期内可以参加2次学习考试,共可获得4张分值1分的减分券,共4分。多张可以一起使用,用于抵消相同分值的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减分券分值不得小于实际违法行为的扣分值) ,也就是意味着考试合格,最高可以抵消4分。
值得一提的是,这项措施只针对绍兴市核发的驾驶证,并且只对自己名下登记的浙D号牌小型自备客车非现场记分交通违法行为的减分。只能在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互联网自助违法处理平台处理时减分使用。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陈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