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套房产过户共产生税款20万元,但你只需要缴纳其中的4万元,其余部分由房产被执行人缴纳。”近日,柯桥市民骆女士通过司法拍卖拍得了一处房产,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纳过户税费时,骆女士被告知,她只需要缴纳买受方必须缴纳的税费4万元,其余16万元税款则由房产被执行人为纳税主体,直接从拍卖款中扣除。“太意外了,没想到一下节省了16万元税费,而且我只跑了一次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效率真高。”骆女士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据了解,以往进入司法拍卖的不动产不仅买卖双方税费均由买受方承担,并且还存在着拍卖前标的物存在欠税,拍卖后变更登记手续繁琐、发票难以取得等问题,“交易难”、“过户慢”等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根据省高院发布的《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区税务局与法院构建法税协作机制,明确买受人只需承担买受方税费,同时优化办事流程,办理人员无需反复跑多个部门进行付款、过户、纳税等手续,只需“跑一地”,即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一次性递交所有相关材料,面签相关文书后,最快当天就能拿到全部相关材料。骆女士也成为了这一政策实行以来的首位获益者。
“不动产拍卖税费清晰明了之后,竞拍意向者明显增多,而且法税协作机制还极大地节约了行政资源,有效减少后续可能产生的信访问题,有力推进了不良资产的处置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陈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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