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小学2019/2020学年
结束和暑假主要工作这样安排
学年结束和下学期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段学校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2日至3日,幼儿园和中职学校考试评价时间可参照执行;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和中职学校2019/2020学年于2020年7月5日(周日)结束,7月6日起放暑假,教师原则上于7月8日离校。
普通高中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14日,学考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19日;普通高中2019/2020学年于2020年7月21日(周二)结束,7月22日起放暑假,教师原则上于7月24日离校。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从2020年9月1日(周二)开始至2021年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二日)结束。学生于2020年8月31日报到注册,教师于8月25日报到工作。9月1日开始正式上课。
学年结束阶段重点工作
1、抓好安全教育和管理
切实抓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各地各校要组织教师开展对重点对象的安全家访活动,建立留守儿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名册,暑假期间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带队,对重点对象进行逐一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并建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档案。突出重点抓好安全防范。深入开展“2020年平安暑期专项行动”,围绕防溺水,防洪、防雷、防台风、防泥石流以及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事故等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和家长安全监护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谋划好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扩面工作,落实对消防、食堂和饮用水等安全重点部位常规检查,对制度建设、安全责任、应急机制等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加强放假前后校园防疫安全管控,严防疫情输入。落实暑期校园值班和巡逻,落实岗位督查制度,抓好特岗人员安全培训。认真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职责,做实做细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
2、规范期末阶段办学行为
在期末阶段,各地各校要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工作规定,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要开足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规定。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严禁公布全体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要认真组织教师撰写评语,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暑假主要工作
1、统筹安排师生休息时间
暑假期间,义务教育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部门举办或联办的任何竞赛活动。要科学指导学生安排好暑假学习和生活,合理布置作业,有效控制文化课作业量,确保开学后及时批改反馈,确保绝大多数学生能如期完成。要增加安全教育、疫情教育、生命教育、公德教育、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等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作业量。
2、加强居家锻炼和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处于常态化,各地各校要以常态化防疫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防疫教育、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切实落实防疫“六大硬核措施”、“九项长效机制”。学校要指导落实学生暑假居家体育锻炼计划,提倡学生每天自由活动锻炼不少于1小时。学校要持续抓好校园封闭式管理,落实亮码、测温受控守好“小门”。持续抓好师生员工假期健康摸排和日报工作,建议师生员工无必需不出省,要求师生员工不去境内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不与重点人群密接,根据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血清学和核酸检测。
3、倡导学生参加研学游教育活动
落实“五育并举”要求,充分利用暑期休假档期,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加实践性、体验性、探究性学习,扩大学习视野、增长实践才干。要大力倡导学生以亲子式、亲友式等家庭形式,赴绍兴市内研学基地营地、3A级以上景区等参加不少于1次的研学游活动。学校要指导学生做好研学游计划,并按规定布置好研学游作业(具体办法另发)。
4、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各区、县(市)要抓准暑期校外培训的关键节点,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注重部门多方联动,做实治理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防疫工作的巡查和日报制度,做好教职工和学员的健康登记和“测温亮码”受控工作,坚决守住“小门”安全。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要发现一家,坚决查处一家;对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机构要重点做好防疫安全管理和教学内容等监管工作。要及时公布更新黑白名单,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绍兴教育
编辑:许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