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网上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15个县(市、区)列入项目建设范围,建设期内,省财政将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6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
项目建设目标
以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为载体,强化历年各项农村综合改革政策、经验成果的系统集成,预计通过2年左右的建设期,力争创建一批具有复制价值、能代表浙江特色和水平,高质量发展的乡村振兴样本。
财政支持政策
列入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的县(市、区),省财政将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按要素分类分档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和绩效考核,分年到位。
具体建设内容
1.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确权赋能,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激活农村产权,推动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
2.助推做强农村产业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以农为主、多业态融合发展,建立绿色生态发展机制。探索“两进两回”,引导科技、资金进乡村,乡贤、青年回农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盘活资产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途径。
4.提升生态宜居环境
全面提升示范区生态宜居环境,加强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绿色生态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升级版美丽乡村建设。
5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创新乡村治理组织形式,完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深化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村综合治理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大平台”建设。
6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就地创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