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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0〕50号)规定,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市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推荐,省总工会审定,拟认定杭州市职工疗养院等119家单位为首批“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间(2020年9月27日--10月3日),如对拟认定的单位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省总工会 0571-85119961。
来源:浙工之家
编辑:贾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