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上午,绍兴市政府组织召开绍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省级试点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我市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省级试点工作。小布从会上获悉,绍兴作为全省试点城市之一,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实现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对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实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济。”绍兴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就是将我市六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单位变成一个统筹单位,即由区、县(市)各自统筹变为全市统筹。
为什么要实行市级统筹?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龚源昌在会上表示,以县级统筹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于统筹层次较低、各地医保政策不统一所引发的矛盾日渐突出,一定程度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影响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影响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这些焦点矛盾,既有不平衡的问题,也有不充分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让人民群众平等享有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基本医疗服务。
此外,做好市级统筹有利于提升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结合全省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基金统筹层次低,加上人口老龄化加速、慢性病患病率持续上升、医疗费用不断增长等因素影响,我省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持续增大,运行风险已经显现,建立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模式,将极大提高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和保障能力。
近年来,绍兴通过完善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政策,已实现制度政策统一。通过建设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创建“越美医保”品牌,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等,已实现管理服务一体。目前,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的工作基础较好,接下来重点是解决“基金统收统支”问题。
会上,绍兴市级统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裘凯音通报了市级统筹试点前期工作,并部署了2021年做实市级统筹的“七大行动”工作任务,即开展摸底清算、基金归集、统支节流、政策统一、服务提效、管理提优、试点提质等行动。

一、附全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①机关、事业和省(部)属单位,单位缴费为工资总额的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缴费工资”)的2%。
②其他用人单位,单位缴费为工资总额的5%,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为缴费工资的1%。
③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
①大学生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80元。
②其他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5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2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30元。
以上筹资标准中已包括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③自2021年起,贫困人口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全额补助。贫困人口的定义按市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医保〔2019〕34 号)明确的医疗救助对象确定。
二、附《绍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绍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