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月1日,浙江又将迎来长达四个半月的禁渔期。不少渔船已提前靠岸修整,象山石浦港里,几千艘提前回港的渔船停得满满当当。
在临海,渔业部门启动了专项执法,重点对涉氨冷藏船、蟹笼船等高危渔船,开展安全大检查。在三门、平阳等地,执法人员在核查应休渔船归港情况的同时,加大休渔工作宣传。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温从宝说:“在休渔期期间渔民的渔网要上岸,证要集中(管理),渔民多批次进行培训。”
根据今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2021年度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管理方案》规定,5月1日12时起,浙江将迎来全面休渔。
5月8日后,全省范围内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青占鱼)、三疣梭子蟹、虾蛄、龙头鱼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这就意味着,从5月8日起,直到首批捕捞渔船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在这4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将暂别鲜活海鲜。
4月30日,由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和中国海警局联合举办的“亮剑2021”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在象山县石浦镇举行。
日前,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和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亮剑2021”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地方渔政执法机构、各级海警机构和公安机关于5月1日至9月16日加强伏季休渔执法监管,维护伏季休渔秩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近年来,浙江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等系列执法行动,推动浙江渔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渔业渔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去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413起,移送司法案件254起、677人;取缔涉渔“三无”船(筏)1347艘;缴获违禁渔获物172万公斤。
来源:中国蓝新闻
编辑:贾珣
终审:邵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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