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公告
柯岩房征(2021)第001号
经绍兴市柯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任务书》(绍柯拆任[2020]19号)批复同意,需征收柯岩街道埠头居范围内的住宅、非住宅等房屋及附属物。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县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绍兴市柯桥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补偿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房屋征收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收范围及面积
本项目的征收范围涉及埠头居范围内的住宅、非住宅等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拆迁红线为准),总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
二、本项目房屋拆除期限
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三、本项目房屋搬迁期限
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四、本项目拆迁范围内,自公告之日起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房屋翻(扩)建、房屋买卖、赠与、分家析产以及租赁等手续。
五、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事务由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办事处承办。
六、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及使用权纠纷应在征收期限内妥善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不中止征收拆除。
特此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鉴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日
来源:柯桥日报
编辑:贾珣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