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中许多内容涉及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待遇。具体将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人事管理
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
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
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
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
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
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
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
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
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
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
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许婷婷
审核:叶红
终审:邵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