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我们村里藏着一个‘火药桶’。”近日,齐贤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柯北村倪家浦一民房里存放大量的烟花爆竹,对周边群众构成严重威胁。
民警随即带队赶到现场,发现被举报的这处民房卷闸门紧紧锁上。据周边群众反映,这些房子目前已被出租。
民警随后联系了租用该民房的赵某开门。只见在20平方米左右的租房内,成箱的烟花爆竹堆得满满当当,仅剩一条窄小的过道用于通行。室内室外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和相关警示标志,不符合存储烟花爆竹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距离该民房10米开外,就是密集的民房和一处超市。
为妥善处置,派出所值班领导立即增派警力,对现场进行了封锁,经清点该仓库内共存放700箱烟花爆竹。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将赵某带回所内做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赵某自述经营着一家烟花爆竹专卖店。去年年底,他听说自己经营的店铺可能要被拆迁,便连忙租用了这间平房充作仓库,存放烟花爆竹。赵某觉得烟花爆竹存放的时间不长,应该不会有事,便没有去相关部门报批。不久前,他得到小道消息:过年烟花爆竹要涨价!听闻这一“商机”,他赶忙联系经销商继续采购烟花爆竹,但因自己的店铺按规定最多只能放置140箱,所以他将采购的全部烟花爆竹都放到了这间仓库。
目前,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警方依法对赵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700箱烟花爆竹已移至专门仓库存储,届时将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我国对存储烟花爆竹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临近年末,公安机关将加大巡查力度,从严从紧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可疑仓储、销售等违法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黄唯诚
审核:叶红
终审:邵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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