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柯桥调查队了解到,2021年度我区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1074元,首次突破7万元大关,较上年增长10.7%,高于2021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2509元(增幅10.4%),绝对值和增速两项数值均位居全市首位,绝对值居全省第四位。
从收入结构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与转移净收入四项收入组成。2021年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分别为38188元、20149元、6537元和6199元,相对应的增速分别为9.7%、12.1%、12.2%和10.4%,后三项收入增长均保持在10%以上。其中,得益于近年来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性调资和企业正常调资等举措,有效拉动了2021年度我区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加之财政投入保障民生改善,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居民就业形势不断向好,市场交易活跃等因素,都使得居民收入实现了平稳快速增长。
此外,2021年度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172元,居全省第六位,同比增长9.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029元,居全省第二位,同比增长10.5%。城乡收入比为1.65,比上年缩小0.01,优于全省1.94的城乡收入比。可以看到,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已连续17年快于城镇,这当中除了“蹲低好跳高”外,也得益于近年来我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所取得的实效,使得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油然而增。其中,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的增幅均超10%,分别为11.7%和10.4%;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同样超10%,分别为10.1%、11.6%、10.1%。
钱袋子鼓了,居民对于生活品质的追求也在不断提高,这直接反映在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上。2021年我区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070元,较上年增长19.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812元,同比增长18.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423元,同比增长19.2%。得益于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和居民收入持续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上,2021年我区居民消费支出增幅明显、消费意愿明显增强,较2020年全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幅仅1.5%而言,2021年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出现了井喷式增长。
同时,2021年我区全体居民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八大类消费支出,增幅均保持在15%以上,且以教育文化娱乐类消费支出增幅23.7%为最高。随着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食品烟酒类消费支出增速放缓,享受型消费潜力逐步得到释放,消费升级现象明显,已成为我区城乡居民新的消费领域。
来源:柯桥日报
编辑:张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