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分规则迎重大调整 安全驾驶不容松懈

2022-02-24 10:16:28  全媒体记者 曹梦婕 通讯员 傅怡青/文 全媒体记者 赵炜/摄 编辑:xutingting

日前,在柯桥区漓褔线与劳峡线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车擦碰的交通事故,两车相撞阻挡了整个车道,所幸无人受伤。民警接警后快速拍照取证,将肇事车辆引导至中队处理,恢复了路面畅通。

在处理过程中,货车驾驶员丁某取下口罩验证身份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怀疑丁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现场对丁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随后,民警将丁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丁某交代,前一晚,他在福全街道某工业园区内停好车后在车上就餐,期间喝了点白酒。次日(事发当天)中午11点多,丁某从车上醒来,又喝了一罐500ml的啤酒,就驾车前往义乌。不料,正当丁某行驶至漓褔线劳峡线交叉口左转弯时,其车后半挂车左侧与同向左转超车的小车发生碰撞。

因丁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为货运性质,属于营运车,柯桥交警对丁某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天,并上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柯桥交警提醒,“隔餐醉”或“隔夜醉”依然会影响开车,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眼下,尽管新的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有所调整,但对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依然保持着高压态势。”福全中队中队长丁建春还特别为记者简单介绍了今年4月1日起即将要调整的交通违法记分规则,相比“2016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扣分减少的有,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由12分降为9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由6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由3分降为1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调整为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6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扣12分,调整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3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扣3分,调整为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扣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则扣1分。

扣分增加的有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由扣2分升为扣3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由扣2分升为3分。

值得一提的是,2022版《办法》还有一部分条款变化,原先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调整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调整为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变成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调整为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3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变成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扣3分;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扣2分,调整为了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扣1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扣2分,变为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扣1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扣1分,调整为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扣1分。

除此之外,2022版《办法》还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增加和移除,增加了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扣12分,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扣9分;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扣分都被移除。

“尽管扣分规则有所调整,但驾驶员们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的心决不能有所松懈。”丁建春再三提醒道。

来源:柯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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