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这下安心了。”昨天,市民王女士在家中收到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颁发的《居住权登记证明》后感慨万分。这是绍兴市发放的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绍兴市正式落地实施。
早在2016年,王女士全款帮儿子购置了一套商品住房,2019年其儿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王女士在听闻《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后,为保障老有所居,一直想为自己申请居住权登记。今年3月15日,王女士和儿子一起到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并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领取了《居住权登记证明》。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登记有效解决了养老住房保障、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旨在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需求,进一步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对保障抚养子女、赡养父母、丧偶离异等特定群体的居住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资料图片
为快速有效推进居住权登记工作,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线上调研、线下研讨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柯桥实际,深入研究居住权登记的业务流程、收件要件及相关规定,同步开展业务培训、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为推动居住权登记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有居住权设立需求的市民可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权合同或经公证的居住权遗嘱、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申请材料,前来咨询及申请办理。”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居住权登记在养老住房保障、平衡婚姻财产关系、调和继承关系中的矛盾等多个方面均有适用空间,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住权登记”的知晓率。
来源:柯桥日报
编辑:王君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