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宁波、湖州等地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海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022-04-04 14:02:47  编辑:wangjun

4月4日,杭州、宁波、湖州等地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并通报相关情况。

4月4日,海宁全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杭州

4月4日0-7时,杭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据杭州发布4月4日消息,4月4日0-7时,杭州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住萧山区振宁路怡莱酒店,曾过境外省疫情重点地区,在扩面检测中发现,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情况稳定。

涉及到杭州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如下:

3月29日,乘坐D2160(04车06C),G3131(02车07D),G1227(07车13D)。

3月30日,老娘舅快餐店(萧山农业大厦店),佰佳旺快餐店(萧山金城路店)。

3月31日,小禾山快餐店(萧山农业大厦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项目在建工地,绝味鸭脖(萧山区振宁路店)、古茗奶茶店(萧山佳境天城店)。

4月1日,咱家饺子馆(萧山区佳境天城佳境街1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项目在建工地,黄太牛牛杂(萧山区济仁路店)。

4月2日,小禾山快餐店(萧山农业大厦店),五金店(萧山区文明路461号),振宁大药房(萧山区振宁路)。

4月3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项目在建工地,黄太牛牛杂(萧山区济仁路店),小禾山快餐店(萧山农业大厦店)。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宁波

4月3日晚,宁波象山县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为确诊病例

据象山发布4月4日消息,4月3日22时,象山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

4月4日5时08分,经宁波市疾控中心复核和定点医院诊断,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4月4日凌晨,宁波象山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确诊病例

据象山发布4月4日消息,4日3时15分,象山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系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宁波象山县划定“三区”范围

4月4日,象山发布通告,划定“三区”范围。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专家综合评估研判,象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丹西街道小厅村1号、44号划为封控区;将东至半岛康桥小区西围墙、南至丹霞路、西至新一路东侧河道、北至象山河合围区域划为管控区;将东至天安路、南至丹山路(在建)、西至来薰路、北至丹河路合围区域划为防范区。

一、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原则上居家,严禁聚集。

三、防范区管控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关停棋牌室、台球室、网吧、足浴店、KTV等公共场所;其他公共场所、小区和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人员数量;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四、对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三区”范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4日

湖州

湖州南太湖新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确诊病例

据湖州发布4月4日消息,4日凌晨,南太湖新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嘉兴

嘉兴海宁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月4日5时,海宁发布通告,即时起,海宁全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全文如下:

海宁市关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海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时起,全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全市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实施交通管制,只进不出。严格实施封控、管控、防范三区管控。

二、关闭经营性场所,除群众生活必需的菜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关闭

三、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全部停课。

四、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涉及重大安全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停工,所有工地全部停工

五、所有医院对现有住院患者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

六、杭海城际铁路、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停运;封闭市区高速出入口,原则上不进不出;严格管控国省道路,车辆可过境、人员不得上下车。

七、守好大门小门,创建“无疫社区”“无疫单位”。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集聚。“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八、应急响应期间,切实加强物资保障,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九、应急响应级别后续调整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来源:浙江新闻

编辑:王君

审核:叶红

终审:沈旻雁

热门评论
打开笛扬新闻查看更多评论
热门推荐
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召开 2022-04-02 20:02:04
网络中国节•清明 2022-04-02 15:18:41
从严从实!打好疫情防控战 2021-12-08 14:56:19
杭州、宁波、湖州等地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海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022-04-04 14:02:47
在古诗词中“邂逅”清明 2022-04-04 13:12:30
多是晴天!@柯桥人,最近这件事赶紧做起来 2022-04-04 12:07:01
同心抗疫,平安清明丨【杭州中环柯桥段】在行动 2022-04-04 11:07:18
2022年4月4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2-04-04 10:17:53
截至4月3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2022-04-04 10:17:42
魅力纺都 精彩亚运丨马鞍街道高标准开展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 2022-04-04 09:00:47
没看够!下载个笛扬新闻呗!
笛扬新闻 柯桥传媒集团 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