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了解到,4月23日凌晨,马鞍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起非法捕捞鳗鱼苗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蒋某,并扣押捕捞工具渔网一张和白色泡沫箱一个,民警经过现场清点,共缴获66尾鳗鱼苗。
据蒋某交代,今年4月初,蒋某所在的工地因为疫情原因停工,在听说马鞍街道的钱塘江边上有鳗鱼苗可以抓后,便动起了歪脑筋,想碰运气捞一些鳗鱼苗来卖钱。
蒋某先从渔具店买来渔网,将渔网绑在江边的竹竿或木条上,之后把网沉到江里,每隔一两天,蒋某就会把渔网捞上来看看,而每一次都能抓到鳗鱼苗。经鉴定,蒋某所捕捞的鳗鱼苗属于玻璃鳗期的日本鳗鲡,价值50元每尾,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蒋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柯桥警方提醒,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是绍兴市外荡水域的禁渔期,在此期间,绍兴市境内所属天然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活动,区公安分局也将继续保持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打击态势,持续加强水域巡逻管控,也欢迎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保障辖区被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冯娣
审核:叶红
终审:邵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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