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乡镇一级纪委普遍存在人员少、办案力量不足的现状,锦州市纪委监委主动发力,推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制改革,在9个县(市、区)成立了23个纪工委,采取上下联动、区域协作、交叉办案的方式整合办案力量,解决了基层办案难问题。去年7月以来,全市121个乡镇街道立案651件,同比增长78.85%,全部消除“零办案”。
锦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来锦州市121个乡镇街道中,有21个乡镇仅有1名纪检干部,无法办案。本应由乡镇一级纪委处置的问题线索,大量推到了县区纪委,甚至市纪委。为解决这一问题,锦州市出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制改革工作意见及建设规范,从去年7月开始在全市推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制改革。
改革后,纪工委为县区一级纪委派出机构,受其直接领导。在整体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的基础上,每个纪工委“一托N”,负责4至6个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开展工作。由纪工委对各乡镇街道发生的违纪问题线索统一研判部署,协调辖区乡镇街道办案人员集中办案。据统计,整合后办案力量由原来2人变为8至12人。纪工委对辖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接受上级交办的工作,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县(市、区)纪工委还采取交叉办案、干部交流回避、强化业务培训等办法,解决了基层人员少不能办案、受人情干扰不敢办案、业务水平偏低不会办案等问题,监督执纪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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