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设立营养科并配至少2名营养师

2018-05-20 11:22:56 

沈阳市出台“国民营养计划”

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设立营养科并配至少2名营养师

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

  日前,市政府对外发布《沈阳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年)》,全市启动国民营养七大行动,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立营养科并配备至少2名营养师。提高母乳喂养率,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

  三年内减缓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

  全市启动包括学生营养改善行动、临床营养行动等国民营养七大行动。加强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贩卖的管理。开展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到2020年,使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三级公立医院至少配2名营养师

  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立营养科并配备至少2名营养师;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至少要配备1名营养师,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配备或聘请营养师。鼓励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具备规模的集中供餐单位等聘请营养师。建立沈阳市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开展健康管理师、营养师、营养讲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的培养。

  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

  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孕产妇营养门诊。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巨大儿出生率。提高母乳喂养率及科学喂养水平,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加大对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重点污染物监测,保障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对婴幼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全市80%老人纳入营养状况监测

  实现对全市80%以上老年人群开展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逐步将老年人群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促进“健康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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