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范了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与管理,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提升。
管理办法明确,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支持市场主体身份全国范围内的通用验证和识别。市场监管部门是发放和管理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定部门。电子营业执照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处(行政审批处)处长姜金坤说:“电子营业执照跟纸质的营业执照具备同等法律效应,并且比在纸质的营业执照的版面上的信息更丰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过程中通过人脸识别和认证码保证了电子营业执照的安全性、唯一性和保密性。电子营业执照的颁发最主要的还是方便了企业,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管理办法要求,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和机构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或接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可实时联网验证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真伪、查询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及状态,并可同步比对查验电子营业执照持照人相关信息。
法定代表人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后,可自行或授权其他证照管理人员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对其电子营业执照的管理和授权使用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等负责。
来源:广电融媒体
记者:王文鑫
新媒体编辑:王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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