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政策
让市民办理车驾管业务时更方便快捷
即日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将乌拉泊考试场的三类驾驶人考试业务
下放至八个县级车管所
大大缩短了市民的办事时间
提高了效率
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现场看看吧~
考试现场视频
下放的三类驾驶人考试业务包括A、B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实习满30天的实习期考试、一个周期内记满12分并参加学习后进行的满分学习考试和恢复驾驶资格考试。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管科民警张丹介绍,这三类考试不能通过交管12123进行手机预约,驾驶人需要到县级车管所的现场进行预约,然后按照指定时间到车管所考试场进行考试。
张丹讲解
据了解,以往参加驾驶人考试的市民都要前往乌拉泊考试场,现在市民可就近选择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的考试场参加考试。
民警提示
参加满分学习的驾驶人,如果是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满24分,或是在一个记分周期第二次记满12分,还是必须到乌拉泊车管所去考试,因为二次满分需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两项考试,在县级车管所无法进行。
来源:乌鲁木齐广电融媒体
记者:于佳男 宋春雪
新媒体编辑:马婷婷
热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