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4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自治区人社厅将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等政策,持续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增强职工就业竞争力。
为了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自治区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闫科明说:“我们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将加大稳岗返还的力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返还,另外一种就是按照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返还。返还金额比50%返还的标准要高出6到12倍。返还的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的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转岗培训等等。”
而对南疆四地州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将提高至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
闫科明说:“我们还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纳入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范围。特别要说明的,对于事业单位,哪怕吸纳一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也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据了解,自治区去年出台了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闫科明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进行补贴,这叫稳岗补贴。享受失业保险返还政策的,不能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行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也将放宽。
闫科明说:“由过去缴纳失业保险费3年以上,放宽到了1年以上。补贴金额没有变,分别是1000元、1500元、2000元。系列政策的实施,将持续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增强职工就业竞争,助力打赢脱贫攻坚。”
来源:乌鲁木齐广电融媒体
记者:彭婧
新媒体编辑:黄克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