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玉环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8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8.1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84倍以内。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区域协同、陆海统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严格保护我市耕地集中片区,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优化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布局,打造高效和美的现代农业空间。筑牢山林和海洋生态屏障,加强海岸带保护和修复,完善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构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
完善设施网络协调布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强轨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强化水利、能源设施空间保障,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科学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
《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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