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浙建管发〔2024〕130号),现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玉环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
1.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以上均为固定安装不可移动的物品材料,不包含电器设备、厨房灶具、智能家居洁具、可移动的柜体和家居用品、水电管线等。
2.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
3.补贴不可用于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建筑。
4.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非个人产权的房屋不纳入补贴范围。
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所购物品材料用于装修行为在2024年8月22日(含)以后。
国有土地上住宅,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请人,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装修备案”提出申请,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装修备案通知书在“浙里办”下载。
注意:对于竣工时间等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备案及申领材料
序号 |
单位及属地名称 |
受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浙里办线上备案 |
87250933 |
2 |
玉城街道 |
|
87239366 |
3 |
坎门街道 |
坎门街道办事处 |
89926015 |
4 |
大麦屿街道 |
|
87356781 |
5 |
|
楚门镇人民政府 |
87460021 |
6 |
清港镇 |
清港镇人民政府村镇办 |
87501776 |
7 |
芦浦镇 |
|
87144656 |
8 |
干江镇 |
干江镇人民政府村镇办 |
87469059 |
9 |
沙门镇 |
沙门镇人民政府一楼5号窗口 |
87161251 |
10 |
龙溪镇 |
龙溪镇人民政府村镇办 |
89921095 |
11 |
鸡山乡 |
鸡山乡人民政府村镇办 |
87181118 |
12 |
海山乡 |
海山乡人民政府村镇办 |
87191012 |
13 |
玉环经济开发区 |
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滨江大道1号 |
81719075 |
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经审核及实地核查通过后,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补贴发放到位。
1.玉环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装修备案表(附件1)
扫一扫 下载附件
1.问:哪些房屋可以享受补贴政策?
2.问:人工费纳入补贴范围吗?
3.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4.补贴申请人、发票抬头、装修(服务)合同签订主体、补贴接收主体等是否必须与产权人一致?
5.非房屋产权人是否可以代为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6.问:如果某人名下有多套住房,是否可以多次申请补贴?
7.问:套房同时适用两类以上补贴政策是否可以重复享受吗?
8.问:政府补贴是不是一定要等到装修完工后才能申请?
9.问:申领补贴必须提交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吗?
11.问:此次活动有政策窗口期吗?
12.问: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有骗补、套补行为怎么处理?
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个人或者企业有骗补、套补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来源 | 玉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