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将近400桶易燃易爆的危化品非法存放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仓库内,昨天,绍兴泰斌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区公安分局予以刑事拘留,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绍兴市办理的首起危险作业犯罪案件。
据了解,此前,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在日常执法时发现绍兴柯桥懿凯化纤有限公司的一间仓库附近有刺鼻的气味,通过门缝看到该仓库内存放着数百只铁桶,疑似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点。
调查发现,该仓库承租方为绍兴泰斌化工有限公司,朱某某系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某到场开库后,执法人员清点发现仓库内共有392桶无任何标识、标签的危险化学品。据朱某某交代,这些危险化学品系乙酸甲酯、碳酸二甲酯等。然而,泰斌化工并不具有设置储存设施经营的资质,不得储存危化品。同时,该仓库没有配备防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设施,不具备危化品储存条件,且周边纺织品生产车间、高压配电房较多,在仓库门口和内部还发现烟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此,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扣押这392桶危险化学品,并连夜组织危化品运输专用车辆将其转移至专用危化品储存仓库,并对泰斌化工、懿凯化纤两家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极大,社会危害极大。我们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查处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做到执法一家、警示一片、覆盖一行。”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陈春艳
终审:邵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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