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绍兴市建设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出台《绍兴市人才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导则》,这是我市引领、建设和保障全市3万套各类人才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也是全省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地方性标准。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新探索,李克强总理在6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保障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该《导则》的制定出台,对于解决新引进人才阶段性、过渡性居住需求,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打造新时代“名仕之乡”人才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导则》着眼人才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全周期,针对当前人才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中的堵点、难点和关键领域,突出“四项”重点路径。
一是以科学规划“布好局”
针对当前人才租赁住房位置偏远、配套不健全等问题,《导则》注重合理高效布局,要求用地选址集中在产业、人才集聚区域或者产城融合区、工业园区,更加注重考虑地块周边的交通便利和配套功能服务,有效解决职住平衡和城市交通早晚潮汐现象。
二是以多元建设“破好题”
针对实践中政府投资为主导致人才租赁住房总量不足、建设方式单一的难题,《导则》提出以配建为主,鼓励企业自建、改建的多元建设方式,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在房地产热点板块中竞配建人才住房,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三是以严格标准“供好房”
为更好的应对人才对居住品质的要求,《导则》明确新建项目装修标准不低于每平方米1500元,引入品牌企业代建装修,配备家具和生活电器,达到拎包入住条件,并配置室内健身房、阅读室、影音活动室和不低于每户1个的标准停车位,以品质房源增强居住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是以智慧管理“筑好墙”
为应对人才租赁住房建成交付后可能出现的转租、转借、租户信息更新不到位、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管理服务短板,《导则》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专业品牌企业参与运营管理,明确必须配备智能门禁系统和智慧消防系统,并提出“人才码”一键申请,房源智能匹配等功能。
《导则》还从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目标考核等方面规范了人才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激励保障措施。
来源:绍兴建设
编辑:许婷婷
审核:陈芳
终审:邵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