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通知》,要求相关人员做好核酸检测。《通知》全文如下:
相关人员请主动做好核酸检测
自9月10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报告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以来,截至9月13日,福建省已累计报告102例本土确诊病例和3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分布于莆田、泉州、厦门等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存在外溢风险。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绍兴市防控办提醒如下:
1、请自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泉港区、厦门市旅居史且目前尚在我市的人员,或发现自己健康码异常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健康管控措施。
2、请8月17日-8月25日有厦门市旅居史且目前在绍人员主动前往所在辖区综合服务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确保您自己及家人朋友的安全。
3、谨慎安排出行。广大市民要合理安排中秋、国庆假日出行,尽量坚持“非必须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确需前往的,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下同)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外出期间,应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在来浙返浙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加强自我防护。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出入医院、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积极配合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进入医院时还应配合查验行程卡。
5、守好各处“小门”。各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严格主体责任,牢牢守好“小门”,坚持消毒通风、“测温+亮码+戴口罩+疫苗接种核查”等举措。
6、尽快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包括非本地户籍)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
7、做好健康监测。广大市民日常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旅居史,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绍兴发布
编辑:张菁华
审核:叶红
终审:吴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