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在中宣部召开的文化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了第十三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及提名名单。
浙江共有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获评“全国文化企业30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获评“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浙江入选企业总数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
今年浙企入选榜单的情况体现出浙江在新闻出版、数字文化、影视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优势。入选“30强”榜单的4家企业均多次入选。
其中,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已连续13届入选,是浙江唯一一家届届入选的文化企业。浙江日报是唯一入选的报业集团,已连续5次上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连续第2年蝉联上榜。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已是第8次登榜。
近年来,浙江坚持做大做强文化市场主体,大力推动文化经济政策创新,出台影视产业、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金融等系列政策,为文化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深入实施文化企业“凤凰行动”计划,引导优质文化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全省文化上市企业达42家。对标世界一流,加快文化企业园区化集聚发展,持续做强之江文化产业带、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及160余家文化产业园区、创意街区、特色小镇,构筑文化企业高能级孵化平台。
与此同时,浙江还实施文化出海工程,全省文化服务贸易进出口达141.57亿元,增长14.45%,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浙江数字文化国际合作区先后入选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浙江文化企业在“30强”及提名榜单上的亮眼表现,与这些举措密不可分。
“全国文化企业30强”是反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企业规模实力的重要品牌,其推荐认定和发布旨在充分宣传展示文化改革发展成效,推动各地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
来源:浙江新闻
编辑:何晨怡
审核:陈芳
终审:邵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