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伴随着一声声“我知道!我来答”,轻纺城小学三年级16班的全体学生在湖塘街道大香林景区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这是柯桥区司法局探索户外法治课堂的第一站,也是我区“法护青春”户外法治课堂的首课。
“当小明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作为一个胎儿,大家觉得他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吗?”草坪上,湖塘司法所副所长张建楠从《小明和民法典的故事》讲起,从小明的出生讲到小明的80岁,用一个个通俗易懂的小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人一生中会涉及到的《民法典》知识。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活动结束后,一名同学向身边的家长提问“妈妈,如果我自己用压岁钱买了一只5000块的手机,请问你可以把钱追回来吗?”同学们活学活用的表现让在场的家长们都十分欣慰,同时也纷纷表示,需要跟着孩子一起好好学习《民法典》。
据了解,户外法治课堂是区司法局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目的是在拓展普法教育载体,增加法治教学中的趣味性。接下来,该局还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提升普法实效,引导广大青少年用法律“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张菁华
审核:陈芳
终审:范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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