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醉驾入刑”十周年。“禁酒驾风暴”起源于浙江,“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社会共识也逐渐达成,尽管如此,在面对亲朋好友聚会时的推杯换盏,依然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致酒驾屡禁不止。
国庆假日,柯桥区交警大队持续强化节日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加大夜间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部署优势警力,在全区开展不定期酒后驾车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查获酒驾42起,其中醉驾人数达10人。
案例一 别拿“隔夜酒”不当回事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是否酒驾,是以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标准,与喝酒后间隔时间长短无关。”采访中,柯桥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此次酒驾整治中,他们发现不少司机有错误的观点,昨夜的酒到今早就没关系了,其实不然。
10月8日早上5点多,彭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在齐贤街道陶里居委会附近,不料,与同方向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坐在路边,脚上流着血。”柯北中队民警夏超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了事发现场。此时,夏超闻到彭某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味,便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48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经询问,彭某承认,10月7日晚上11点左右,他和朋友在酒吧喝了几瓶啤酒。事后,彭某十分懊悔,直呼以为“隔夜酒”不会被查出酒驾。
夏超表示,事实上,酒精在体内代谢时间长短因人而异,与年龄、体质以及喝酒多少、度数有很大关系,并无固定参考依据。“一些驾驶人喝酒后,认为睡一觉就没事了,但实际并不是这样,在酒驾查处的过程中,依然有不少司机因‘隔夜酒’被查出酒驾,应该引起重视。”
记者随后搜索了相关资料,一般来说,饮酒后大约10分钟,酒精就会被人体吸收进入血液,约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达到最高峰,但代谢起来则缓慢很多。一般一瓶啤酒需要6小时才能被代谢掉,如果饮用3两以上低度白酒,则至少需要20—24个小时后才能开车。
案例二 酒驾女司机也不少
10月3日晚10点,钱清中队民警正在杨汛桥街道鼎峰水泥厂附近设卡执勤。此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来,驾驶该车的是一名女司机。
“驾驶员也很配合,当即进行了酒精测试检查,含量却达177mg/100ml,随后又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高达192.1mg/100ml。”钱清中队指导员李志江说,该驾驶员刘某是一名外来务工者,趁节假日休息,当晚她与家人聚餐喝了3瓶啤酒,准备开车时,她想,节假日交警应该也休息,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被查获时,刘某都快急哭了,嘴上一直念叨后悔酒后驾车。
记者了解到,除了钱清中队查获一名酒驾女司机,柯桥中队也于10月7日晚8点多在兴华路蜀阜村附近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女司机。“与前几年相比,酒驾女司机明显增加了。”柯桥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庆假期,就有3名酒驾女司机被查获。“很多人以为交警对女司机比较宽容,只查男司机,不查女司机,因此哪怕大家都喝了酒,也会把车给喝酒相对较少的女司机开,其实这是误解,交警查酒驾时,绝对男女平等。”该负责人表示。
提醒
高密度查酒驾成常态 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
一直以来,柯桥交警将酒驾查纠惩戒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除大规模夜检外,查酒驾已成为交警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
丁建春是柯桥交警大队福全中队的中队长,之前是柯桥中队指导员,对城乡酒驾态势,他分析道,不少酒驾者中,有些认为自己酒量好,开车技术过硬,喝点酒开车只要不出车祸就不会出现问题;另有一些酒驾者经不住别人的劝酒,稍微喝一点,认为休息一下就不会影响开车,即便被检查,估计也很难测出来;每逢节假日,更有酒驾者觉得交警也要休息,不会进行高密度查酒驾……种种侥幸心理,让酒驾者在不经意间放松警惕,无视规定和处罚。
此外,丁建春发现电瓶车酒驾的也有不少。“这次我们在查酒驾过程中看到,有不少喝得红光满面的非机动车驾驶员,歪歪扭扭地行驶在马路上,其实这样不顾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丁建春说,在不少老百姓眼中,酒驾违法是单指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其实不然,醉酒驾驶电瓶车也属于酒驾,且同样十分危险。
丁建春提醒,醉酒会让人意识不清,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不仅把握不住方向,而且对外界车辆、人流判断不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十分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醉酒驾驶。
接下去,柯桥交警还将对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涉酒事故多发道路等重点场所、路段继续进行高密度查酒驾,保障全市交通安全。柯桥交警也再次提醒,拒绝任何车辆的酒后驾驶,守法平安出行,只有人人守法出行,家家才能平安团圆。
来源:柯桥日报
编辑:张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