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柯桥调查队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我区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75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1%,高于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104元,其中,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年平均增长8.38%,高出全市平均水平(7.97%)0.41个百分点,绝对值及两年平均增速均居全市首位。
据前三季度柯桥区居民收支情况报告显示,从收入来源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与转移性净收入四项收入组成。前三季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四项收入增长均保持在10%以上。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分别为30413元、15922元、5458元和4962元,相对应的增速分别为11.5%、15.5%、17.1%和11.7%。近年来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性调资和企业正常调资等有效举措,有效拉动了前三季度居民收入的增长,加之财政投入保障民生改善,居民就业形势不断向好,这些因素都使得居民收入实现了平稳快速增长。
此外,前三季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670元,同比增长11.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72元,同比增长12.4%。预计到今年年底,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将连续17年快于城镇,这当中除了“蹲低好跳高”外,也得益于近年来我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所取得的实效,使得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油然而增。其中,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的2020年浙江农民收入区县Top10名单显示,去年我区农村居民收入还以43459元位列全省第三,这一优异“成绩单”便是最好的佐证。
钱袋子鼓了,自然也带动了居民消费。在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和居民收入持续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我区居民消费支出继续得到有效改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区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743元,同比增长19.5%,两年平均增长10.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761元,同比增长18.4%,两年平均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017元,同比增长18.9%,两年平均增长11.1%。同时,前三季度,我区全体居民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八大类消费支出,均保持增幅在16%以上,且以教育文化娱乐类消费支出增幅最高。可见,随着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享受型消费潜力逐步得到释放,消费升级现象明显,成为我区城乡居民新的消费领域。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黄唯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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