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其自然”在23年中共捐款1363万元。
1999年12月6日,从百丈邮局汇款5万元,落款“顺其自然”,地址:江东1号。2000年春节向特困家庭送温暖。
2000年12月5日,从芝兰邮局汇出20万元,落款“顺其自然”,地址:鄞县大道8号。用于建造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仁慈教学楼”。
2001年12月3日,从白鹤邮局汇出15万元,落款“顺其自然”,地址:甬江南路1号。资助2002年100名在校特困大学生。
2002年12月2日,从华光城邮局汇出18万元,落款“顺其自然”,地址:百丈东路251号。资助2003年100名在校特困大学生。
2003年12月1日,从宋诏桥邮局汇出16万元,落款“顺顺”,地址:兴宁路70号。资助2004年80名在校特困大学生和30名特困小学生。
2004年11月23日,从白鹤邮局汇出18万元,落款“顺其”,地址:兴宁路89号。资助2005年70名在校特困大学生和资助45名特困中、小学生。
2005年11月30日,从中山西路邮政大厦汇出25万元,落款“其然”,地址:中山西路8000号。为“仁慈学校”添置教学设施和为110名贫困山区小学生补充营养餐。
2006年11月11日,从江北车站路邮局汇出35万元,落款“顺”,地址:江北区桃渡路120号。已资助贫困大学生130名,余下15.75万元,用于2008年资助余姚四明山镇中心小学教学设施。
2007年11月11日,从中山西路邮政大厦汇出51万元,落款“其其”,地址:长春路3000号。资助2008年180名大学在校生。
2008年12月1日,从幸福苑邮政所及大闸路邮政所共汇出53万元,落款分别为“顺其”、“自然”,地址:镇明路3000号、永丰路1008号。资助2009年105名大学新生助学。
2009年11月12日,从中山西路邮政大厦汇出60万元,落款为“其然”,地址:联丰路3003号。资助2010年120名大学新生。
2010年11月23日,从翠柏路繁景邮政所——中山西路邮政大厦汇款66万元,落款为“其然”,地址:宁波市孝闻街3003号。资助2011年140名大学新生。
2011年11月29日,从江北桃渡路邮政储蓄银行分行营业部汇款30万元,从中山西路邮政大厦汇款42万,共72万元,落款“然其”,地址:联丰路3000号。资助2012年240名在甬高校贫困生。
2012年11月30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曙鼓楼支行汇款73万元,落款“然然”,地址:宁波市南天路3000号和宁波市蓝天路3000号。资助2013年146名慈溪、奉化等地大学新生。
2013年11月29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和中山西路邮政大厦汇款75万元,落款“然其”,地址:联丰路3000号。25万元用于2014年海曙、江东50名大学新生助学;50万元用于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瓷龙小学援建。
2014年11月28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汇款81万元,落款“然自”,地址:育才路3003号。资助2015年160名大学新生助学,其中海曙、江东、鄞州、慈溪各30名、象山县40名。
2015年11月26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汇款40万元和中山西路邮政大厦汇款45万元,落款“然顺”,地址:人民路1号。资助2016年172名大学新生助学,其中江东、海曙、江北各30名,余姚、象山各41名。
2016年11月29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区邮政大厦营业所汇款50万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汇款41万元,共91万元,落款“顺然”,地址:苍松路1号。资助2017年180名大学新生助学,其中慈溪、象山、奉化、海曙各40名,鄞州20名。
2017年11月21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宁波海曙区邮政大厦营业所分别汇款50万元和46万元,共96万元,落款“其然”,地址:孝闻街1000号。30万元用于资助黔西南州兴仁县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夜校牵手特色课堂项目,66万元用于延边州4个国家贫困县农村学校更新和添置学生电脑。
2018年11月22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区邮政大厦营业所汇款99万元,落款“然其”,地址:江厦街1号。支出99万元用于建设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学校教学楼。
2019年11月27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宁波海曙区邮政大厦营业所分别汇款50万元和51万元,共计汇款101万元,落款“其然”。支出100万元用于黔西南州甬黔儿童体验馆建设,剩余1万元转入2021年留待安排。
2020年11月26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和宁波海曙区邮政大厦营业所分别汇款50万元和53万元,共计103万元,落款“然然”。计划支出100万元用于四川凉山州教育设施改善,剩余3万元待使用。
2021年11月19日,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区鼓楼支行和海曙区邮政大厦营业所分别汇款55万元和50万元,共计105万元,落款“顺其”。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张菁华
审核:叶红
终审:吴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