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飞天茅台”酒,大家都不会陌生,日前,一从事酒批发行业的老板黄某就因销售假茅台酒,摊上了大事。
黄某在绍兴开了一家酒批发公司。此前,在外地参加一次糖酒会时,黄某认识了一位自称从事酒回收的“董某”,两人聊得比较投机。
交谈中,“董某”坦言自己此前看走眼,进了一批飞天茅台的假酒,是勾兑的酒,纯度较高。黄某听后动起了歪脑筋,他觉得若从正规渠道进茅台酒,价格贵,为了多赚点钱,抱着侥幸的心态,便决定让对方寄点样酒过来。
“我试了一下之后,发现确实纯度比较高,除非比较专业的人,一般人难喝出来。”黄某交代时称,自己品尝了一下,觉得这个茅台很“逼真”,便开始从“董某”处进酒。
据了解,在2019年2月至7月期间,黄某明知向他人采购的飞天茅台酒系假冒“贵州茅台”品牌商标的白酒,仍销售给越城区“某某酒专卖店”,共计销售72瓶,销售金额139680元。案发后,黄某赔偿给该酒专卖店151200元。
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来源:柯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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