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健全乡村风貌管控机制,彰显浙派乡村特色,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浙派民居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按照保护利用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新建呈现一批的方式,分类打造、全面推进浙派民居建设,整体塑造浙派乡村风貌。
安吉县大竹园村
《指导意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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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加快构建浙派民居规划设计体系、建设营造体系,全面落实农民建房“一村一风貌”管控要求,加强农房建设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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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起,每年创建30个左右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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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底,累计建成100个左右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 -
到2035年底,具有浙派韵味、地域特色、风貌协调、文化彰显、功能现代、安全经济、绿色宜居的浙派民居成为浙江乡村新建、旧改的普遍形态。
《指导意见》在浙派民居的规划设计、建设营造、风貌管控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了解~
建立自然资源、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协同机制,推进浙派民居规划、设计、营造落地。
《指导意见》还提出,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类有关资金和政策支持浙派民居建设。加强村镇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机构力量配备,建立乡镇农房建设指导员和村级农房专管员制度。充分发挥各类科研院校、规划设计单位、建筑企业等专业优势,经常性组织名校名院名师提供设计下乡服务。
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张菁华
审核:陈芳
终审:邵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