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临平、宁波、绍兴、金华、义乌等地买房政策有变化。详情↓↓↓
绍兴、义乌延长契税补贴时间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显示,将原定给予房地产交易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补贴的截止时间,从2022年9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浙江省义乌市对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购房契税补贴方面,延长契税补贴时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9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
在鼓励“团购”买房方面,义乌鼓励房企开展“团购”优惠活动,在备案价浮动基准上,对“团购”10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可以再下浮2%以内;对“团购”20套及以上的可以再下浮3%以内;对“团购”50套及以上的可以再下浮5%以内。
杭州临平多个镇街放宽限购 还有契税补贴
近日,杭州临平发布《临平区关于稳经济促消费补强政策若干意见》,两条与在临平区置业的购房者相关。
其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已落户本市的户籍家庭或在本市工作且有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星桥、崇贤、东湖、运河、塘栖等镇街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在上述镇街购买第二套住房不受落户满五年的限制。各类家庭在限购区内限购的住房总套数不变。
2023年9月30日(含)前,购买上述镇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购买临平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对于购买8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对于购买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宁波优化升级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申领政策
近日,记者从宁波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新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办法发布。
此前政策中,如果大学生情侣各自购买期房,在拿到不动产权证申报补贴前领证结婚,将不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的政策要求,两人均失去补贴资格。对于“结婚影响资格”这一问题,本次补贴申领增加了“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即可提出“资格认定”,对其婚姻、名下房产等资格进行确认和固定,避免申请人在等待交付期间因结婚等因素影响补贴申请资格。
新政策对于其他部分资格认定条件也进行了优化。不再要求人才提供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只需在宁波缴纳社保即可,用人单位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更好地适应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另外,申请补贴的住房由过去的“家庭首次购买唯一住房”调整为“家庭唯一住房”。对于“合伙购房”,新政策不再限制申请人持有的最低产权比例,可按产权比例享受购房补贴。
金华出台二手房购房补贴申领办法
金华近日出台《金华市区二手住房购房补贴申领办法》,明确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逾期申请的将不再受理。
政策明确:对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二手住房并办理网签的购房人按契税计税金额的1%给予补贴。
来源:综合绍兴发布、金华发布、临平发布等
编辑:冯娣
审核:叶红
终审:邵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