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制定省内首个专项指导意见
公园绿道旁、人来人往的车站、写字楼大厅……随着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自动售货机出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在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疑问也悄然产生:
它们有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里面的食品是否安全?
有没有部门对它们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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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目前已经出台四川省首个《关于加强自动售货设备(现场制售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填补了这项监管空白。
记者了解到,自助售货机发展初期,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和欧洲。2017年,“新零售”概念在国内逐步兴起,自动售货机行业快速发展。2019年,我国自助售货机行业市场规模约为285亿元。2020年初,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人们养成了无接触购物的习惯,相关厂商也加大了自助售货机在学校、社区和工厂的投放力度。
目前,全世界至少有1800万台自动售货机处于运营中。市面上常见的自助售卖机共分为4种:饮料自动售货机、食品自动售货机、综合自动售货机、自动服务机。此次《意见》重点针对的就是自动售货设备(现场制售类)的日常食品。
《意见》对自动售货设备持证要求: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取得相应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总部不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在高新区设立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前,须先取得高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经营自动售货设备前,经营者首先向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者应提交《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自动售货设备生产企业的基本资质情况以及相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市场监管部门对自动售货机进行现场核查、风险评估,再决定是否给予通过。
《意见》对自动售货经营场所、设备维护要求:
▷“12315“投诉电话、维护人员照片及联系方式等,须在显著位置标明,且不易脱落。
▷自动售货设备须定期消毒,具备打印销售凭证或可接入互联网的功能,自己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
▷机器摆放地点,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新设、增设、撤销自动售货设备,均须按照有关要求在市场监管理局备案。
▷自动售货商须制定处置变质、过期食品的处置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设备清洗和消毒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以及其他维护食品安全应当具备的制度。
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规范企业经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促进新兴业态发展,这是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推动新经济新业态繁荣发展,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节省人力、方便交易,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零售形式,自动售货机的广阔前景被业内人士持续看好。而成都高新区及早地“捕获”了市场需求,规范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许可与监管工作,填补了这一领域的制度空白。
“我们一直支持区内新业态的发展创新,鼓励食品企业发展壮大,并提供制度保障。”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受疫情的影响,无人零售行业的业务发展变得更加多样化,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支持各类业态蓬勃创新的同时,他们也坚持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对新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加强风险评估和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的繁荣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图文:闫静
视频:陈晨
编辑:向财霞 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