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各区(市)县垃圾分类执法“逗硬”,目前进入集中执法期。4月1日,针对垃圾分类不规范,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开出区内首张罚单。
“你们以后要注意,张贴规范。”4月1日早上,记者来到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某小区,看见执法人员正对该小区垃圾分类制度张贴情况、管理台账等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尽管该小区张贴有垃圾分类宣传知识、法律法规,但还并未按照《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对分类投放时间、地点等做具体告知。根据《条例》第30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相关责任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
“今天的检查和处罚警醒了我们,作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员,我们以后一定加强管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处罚事件虽小,但意义重大,表明了成都高新区坚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决心和勇气。”执法人员说,垃圾分类需要所有人自觉参与,处罚不是主要目的,养成习惯才是关键,希望通过这次行政处罚引起广大市民重视,一定要按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至6月,执法部门将重点检查垃圾分类的收集、运输、处置环节是否符合法规规定,集中执法力量,以罚促管,通过有力执法手段,增强《条例》社会影响力。
根据《条例》,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劝阻后,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经管理责任人、城市管理部门等多次劝阻或警告后,再次违反规定,会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闫静 文/图
编辑: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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