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监管
药店在疫情防控中起着“哨点”作用。新一轮疫情爆发后,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零售药店落实“亮码、测温、佩戴口罩”三项基本措施,以及“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购买登记,全力助牢疫情防控网。
“今天有无黄码人员进出?”“这类消炎药是否还在网上销售?”11月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处工作人员杨晈、况国成等人对部分药店进行了暗访。这是几天来,他们暗访督查的第219家药店。
在药店内,身着便服的二人扮作普通市民,前后进店。刚刚踏上药店台阶,便被店内工作人员叫住:“麻烦先扫码,手上喷消毒液再进来!”“看来这家药店把三项基本措施知性得很到位。”杨皎回过头对记者欣慰地说。随后,监管局工作人员在药店内的电脑系统上,认真查看了该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销售、扫码登记等情况,监管人员同时也对外卖平台上进行了检查。
“这也是我们最近的工作重点,每天我们兵分几路,对全区药房进行拉网式的巡检、抽查。”杨皎告诉记者,每天,各组工作人员平均要检查20余家药店。此外,区市场监管部门还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对落实不到位的药店采取“回头看”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记者了解到,在成都高新区,共有600余家零售药店。去年疫情发生后,区市场监管部门就已通过下发相关责任书、召开工作会等形式,提醒全区药店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刚刚印发的《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目前全区各零售药店重点严格落实健康码核验、购药人员体温监测、口罩佩戴等工作,以及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销售扫码登记。
自今年10月28日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印发疫情防控宣传海报500余份,推送疫情防控通知12条次,宣传疫情防控正面典型2批次,出动监管人员438人次,督查零售药店219家次。针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合规性检查,综合采用警示、告诫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文/图/视频:闫静
编辑:向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