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2月6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修订案(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将于2020年1月6号到8号在涪陵城召开,会期3天。 会议还征求了“代表之家(站)”标识意见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明勇指出,要切实做好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按照区委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依法履职,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区“一府一委两院”和区政府工作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办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纪、公正司法。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华、于淑萍、冉义明、项显文出席会议。副区长董代文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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