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绝大多数车主都有这样的经历,早上上班时间来不及,就在路边买点早餐,边开车边吃早餐;而对于喜欢抽烟的男士来说,在驾驶车辆的时候点上几根烟也是常有的事;而在行驶途中,车主在未准备蓝牙耳机的情况下,接打电话也是在所难免……而今后,这样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9月24日,《绍兴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并予以批准。据悉,此规定在道路通行条件优化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重点车辆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行为规范、城市快速路通行、交通勤务辅警行为规范等方面均提出了切合本市实际的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在“机动车驾驶人行为规范”中,就提到了“不得有吸烟、饮食、以手持方式使用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并设置了相应罚则。
那么,大家是否有存在开车时吸烟、饮食等行为呢?记者也随机采访到了部分市民。“我觉得,像我这个行业,开车的时喝点东西,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吧。”近日,在柯桥客运中心前面的绸缎路上,开出租车的曾师傅不假思索地说道,自己开出租车也近20年了,由于白天几乎都是在车上度过的,开车时渴了就喝自备的白开水,也不是每一次都在等红绿灯时喝,有时候开车途中也会喝。“早上上班赶时间,早饭就在开车时吃了,这样节省时间。”市民章女士说,“要一时间改变过来,我觉得还挺难的。”从事销售行业的小俞也表示,开车时接到客户电话的情况很多,接听手机当然也多,虽然知道这样的行为不好,但是有时候也实属无奈。
诚然,在接受采访的十几位市民朋友中,记者发现,开车时喝水、饮食、打电话的行为其实还是很普遍的。诸如一些保险、销售人员,抑或是商务人士,在忘记带或没有蓝牙的情况下,确实也只能接听电话。在被记者告知今后这些行为要接受处罚时,大家虽然也都表示理解,但是纷纷表示,“毕竟习惯也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要改得有个缓冲的时间”。
《绍兴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提到的今后在绍兴开车禁止吸烟、饮食等行为,记者也咨询了区交警大队法制科民警,该工作人员表示,“确有其事”。并且,该工作人员说道,目前,交通法规中所提到的车主在驾驶时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穿拖鞋、操作手机等妨碍安全的行为,目前的处罚是扣两分,而对于抽烟、饮食等行为,交警一般会以口头告诫为主,不作处罚。而在今年的12月1日开始,就像规定中所提到的,不得有吸烟、饮食、以手持方式使用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并且还设置了相应罚则——处50元罚款。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车主操作手机等行为,交通法规所规定的是“在行驶过程中”,即等待交通信号灯等静止情况下是不在该范畴内的,而从今年12月1日起,对于这类情形,具体还得看司法解释,再作判断。
来源:柯桥日报
编辑:许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