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气多晴少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给今年冬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带来严峻考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25日,我区发布了《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
根据《禁火令》规定,从1月25日起到2月27日为止,我区禁火区域即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严禁农事活动时烧荒烧灰、炼山、烧地坎草,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严禁进山狩猎、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玩火自娱,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域,严禁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禁火令》要求森林、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消防责任,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宣传;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灭火部门、当地镇(街道)和村(居)等基层单位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消防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镇(街道)或森林防灭火部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为12119。
据了解,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引起森林火灾,公安机关将根据法律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贾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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