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浙0603破20号之一
2020年8月3日,本院根据绍兴市柯桥区贤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本院查明: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经该次会议债权核查审核确认的无异议债权为6笔,合计金额为30702110.63元。同时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预分配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议案》等报告。2021年4月8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破产宣告申请书》:1、债务人主要资产价值目前仅为41702.90元,而根据管理人审核确认并经债权人会议审查无异议债权总额为89788771.94元;3、至今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债务人任何财务账册、凭证等资料;3、至今未有权利人向管理人提出重整成或和解的申请,且债务人早已停产停业多年,客观上亦不具有重整、和解的可能性。鉴于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相关权利人也未提出重整或和懈的申请,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本院认为,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现企业资产现状及债权登记结果证实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事实清楚。本院在审理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中,相关权利人未提出和解或者重整程序申请且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亦不存在宣告破产障碍的事由,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宣告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来源:绍兴日报
编辑:王君
终审:吴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