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
〔2021〕4号
近期,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辽宁、安徽又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上级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现将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返回浙江后由目的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点对点闭环转运,继续实施7天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柯返柯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1天、第14天、第21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来柯返柯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1天、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柯返柯人员,到达柯桥后须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第一时间到区综合服务点(柯桥区中医医院北门)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者,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所在镇(街道)、单位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柯后按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六、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接触他人。
七、民营医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及医务室等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病人。如发现违规收治,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疫情的最有效手段,广大市民要按照单位和村(居、社区)的接种工作安排,主动接种疫苗。
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1年5月18日
来源: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编辑:张菁华
终审:邵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