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7个省级新区落子温州。记者从浙江省发改委获悉,日前,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温州湾新区。
这是浙江省继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金华金义新区、台州湾新区后,批准设立的第7个省级新区。
温州湾新区规划控制总面积约158.48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片区、龙湾二期围垦、瓯飞一期(北片)。
四至范围:东至瓯飞一期东堤,南至温州市龙湾区与瑞安市交界处、滨海二十五路、瓯飞一期(北片)南堤,西至茅竹岭、瓯海大道、滨海大道,北至瓯江南堤。
设立温州湾新区是浙江省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全力落实“四大建设”决策部署,完善大湾区“一环一带一通道”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温州湾新区将发挥当地民营经济特色优势,坚持节约集约,统筹资源要素,突出主导产业,深化产城融合,着力打造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长三角先进制造集聚高地、浙江东南沿海科技创新高地、温州都市区产城融合新城区。
浙江省政府批复要求,温州湾新区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保持原有国家级牌子(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变,撤销省级以下牌子,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设置管理机构,并按程序报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协调。
来源:浙江新闻
编辑:王君
审核:陈芳
终审:沈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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