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18日自治区召开的社保扶贫推进暨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9年自治区要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2018年,自治区人社部门制定了2018-2020年社保扶贫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按照《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贫困人员,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据了解,2018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47%。截止2018年底,全区符合参保条件贫困人员中,享受政府代缴政策人数83.39万人,享受待遇人数53.37万人。2019年人社部门将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确保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陈保平说:“6月底前,要实现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到养老保险范围,9月底前,所有的未参保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
记者同时从会上了解到,2018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实现14连调和3连调;持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31亿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孙战学说:“企业部分是完善省级统制度,要实现基金的收入,统收统支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2019年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来源:乌鲁木齐广电融媒体
记者:宋皖皖 陆海潮
新媒体编辑: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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