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便一直强调党的纪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常态化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全会精神,做到严明政治纪律、严守纪律红线、严把干部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全身心地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方能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时代。
强化政治纪律之基,筑牢组织稳固之魂。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发挥根本性的作用,是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矩。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做到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纪律,在面对错误观点时敢于发声亮剑,在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时做到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只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筑牢筑实思想上的纪律之基,才能脚踏实地、行稳致远,才能成长为能担重任、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严守纪律红线之界,捍卫组织纯洁之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做到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些青年干部刚刚踏入机关大门,思想层面上还不够成熟,用“走过场”的态度对待单位开展的纪律教育,秉着侥幸心理“钻空子”“做样子”,将所学所悟落实在口头,只有他律而无自律。“功在勤政,威在律己。”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要将严守纪律红线作为贯穿始终的重要课题,不仅要主动接受学习组织的纪律教育,更要将所学所悟转化为自觉遵守纪律的实际行动,只有做好党的“老实人”才能办好群众的“踏实事”。
严把干部自律之关,塑造清廉公正之风。腐败行为自古有之。在经济学上,将公权力作为商品来换取超额收入的行为被称为“权力寻租”,这一寻租行为影响正常的市场运作,侵犯并掠夺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危害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党员干部必须弄清楚富贵难尽头、物欲无止境、党内有规矩、人际有底线的道理,做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尤其是青年干部,离开校园“象牙塔”的时间并不久,必须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时刻秉持敬畏之心,心存戒惧之意,时刻做到谨小慎微,拒腐防变。只有保持好自身的廉洁本色,才能问心无愧地担起群众的信任,担起新时代新征程的复兴重任。
编辑:陈 瑶
一审:郑淑敏
二审:苏委婉
三审:叶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