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
玉环市医疗保障局
举行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
工作新闻发布会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华军出席发布会,通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工作情况并回答提问。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主要负责人莫小平主持发布会。
全体检综合巡查工作是医保部门为了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全面掌握医药机构医保政策落实和基金使用情况而开展的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加大基金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通过省市县三级医保部门全面联动,全面实施巡查,统一目标、统一流程、统一方式、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分级分类开展安全体检综合巡查行动,5年内实现全省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巡查实施分为全面自查、实地巡查、问题整改、巡查“回头看”、结果应用五个阶段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方位体检。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巡查工作要求成立玉环市巡查组,于6月启动开展巡查工作。今年通过省、市、县三级医保部门抽选出玉环市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共41家,其中1家为台州市级巡查组巡查对象,其余40家为玉环市级巡查组巡查对象。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下阶段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按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医保综合巡查工作,确保巡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答记者问
问一:请问定点医药机构哪些行为属于骗取医保基金?
答一:
定点医药机构有十严禁,分别是:(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8)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9)虚构医药服务项目。(10)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其他行为。
问二:个人在就医或者购药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答二:
个人使用医保基金有五不可,分别是:(1)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2)不得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3)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4)不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5)不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问三:请问如何举报?有举报激励措施吗?
答三:
一旦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市民可通过以下玉环市医保基金监管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举报投诉电话是0576-87278646。
根据《浙江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 元。这一规定将此前的最高奖励从10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
为获得奖金,参保人在举报欺诈骗保线索时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人需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2.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3.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4.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5.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所以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讲,如果想要获得奖励,一方面是一定要尽可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详实的线索和有效证据;另一方面也要求线索是新的才行。同时,要提供举报人的真实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否则医保部门无法联系到您本人,从而无法发放奖励。
来源丨玉环医保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