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浙江消保委认为该服务涉嫌巧立名目收费,顺丰则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快递行业的通行做法。
顺丰“签收确认”服务引质疑
小编在顺丰公司官方网站看到,“增值服务”版块中对“签收确认”服务介绍如下:“签收确认是指快件签收时,需确认收方客户信息或要求收方客户当面签收的一项增值服务,可在收方与寄方起纠纷时,为客户提供签收凭证。”
体验“顺丰速运+”微信小程序时可以发现,在填写完收寄地址完成下单后,会弹出“下单成功”页面。在该页面中,有“签收确认”“隐私保护”两个额外可勾选项,其中挂着“推荐”字样的“签收确认”收费1元。顺丰一位收件员表示,如果勾选了上述选项,产生的额外费用会在快递员取件时收取。
有媒体评论,快递服务本就应该把快件安全送到收件方手中,只有当消费者要求额外确认收件人身份时,才会使用这类特殊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消费者如果不仔细阅读该公司的承运合同,极易被“签收确认”四个字误导。1元钱看似是小钱,但是,花得糊里糊涂。
网友也对此服务提出了质疑。
浙江消保委质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顺丰这一收费业务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国务院颁布并于2018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条例中的验收应当包括对物品的当面验视和签收,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明确,所有寄递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并优化服务,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顺丰回应称是快递行业的通行做法
9月12日,针对浙江消保委认为“签收确认”涉嫌巧立名目收费,顺丰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类口令签收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在常规交付签收之外,此类客户还希望在快件投递时,顺丰能够提供验证6位口令信息或收方身份证号码后6位的增值服务,以确保快件由寄方客户指定的收方签收,避免快件错投或妥投后的交易纠纷。
顺丰方面进一步解释称,这一增值服务也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正常投递没有影响。
快递专家赵小敏认为,该服务是寄件方为了确保贵重物品安全交付进行的一项信息互认,确保收件方和寄件方确认一致,属于定制化服务,和加价没有关系。
“首先,这个服务是针对寄件人的,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勾选;第二,这项服务一般为珠宝首饰手表等高价值物品准备,类似快递保价功能,对普通客户来说没有影响;第三点,这个服务在国际快递行业属于常见选项,是一项保障安全交付的定制化服务。综合来说,我认为这不属于加价。”
另有行业人士指出,“签收确认”的名字容易引发误解,消费者误以为不勾选就不提供当面签收服务。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张菁华
审核:叶红
终审:吴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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