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药物过敏、食物过敏、花粉过敏,但你听过“太阳过敏”吗?近日,家住柯桥的罗大姐身上出现了块块红斑,经过医生诊断为太阳过敏”,即药物引起的光敏反应,专业上叫药物诱导的光敏反应。
最近一段时间气温适宜,太阳明媚,大地一片新绿。不少人都喜欢在晴天走出家门晒太阳。这不,许久未出门的罗大姐趁着周末阳光明媚,便约上三五好友在家门口的公园里聚聚会、赏赏景。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聊着聊着一下午就倏然而逝。看着天色渐晚,意犹未尽的罗大姐依依不舍地跟朋友们告别后就回家去了。
“本来今天下午玩得挺开心的,谁能想到居然被晒伤了。”沐浴了一下午阳光的罗大姐回到家后,发现自己的脖子上、手上、脸上到处是红红的斑块,她第一反应就是被晒伤了,吓得罗大姐赶紧来到绍兴市中心医院就诊。
“照理说,五月份的太阳也不是很厉害,怎么就会被晒伤了呢?”罗大姐自己也很是纳闷。在皮肤科医生堵建岗询问下得知,罗大姐几天前因尿路感染刚静滴过左氧氟沙星注射液,这也就解释得通为什么太阳把罗大姐晒伤了。原来罗大姐是用药后对“太阳过敏了”,即药物引起的光敏反应,专业上叫药物诱导的光敏反应。
药物的光敏反应是指使用药物后,暴露于紫外线下(主要为长波紫外线UVA)所产生的不良反应。根据发生机制,光敏反应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态反应。
堵建岗说,有些药物本身或其体内代谢物属于光敏剂,服用后在日光照射下,身体就会吸收比平时更多的紫外线,当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引发晒伤样的皮肤反应即光毒性反应。另一方面,药物或其代谢物在日光作用下转变为抗原性物质,引起皮肤过敏的反应,即光变态反应,一般来说,光变态反应发生率较低。临床大多的药物所致光敏反应均为光毒性反应,主要表现在皮肤受光照的部位呈日晒斑,有的发生皮炎症状,表现为水肿甚至水泡,有刺痛感及红斑。随后可有脱屑、色素沉着等症状,甚至在未受到照射的部位也出现反应。
那应该如何避免“太阳过敏”呢?堵建岗建议,用药期间及停药后5天内,应尽量做好防晒工作,避免接触阳光及紫外线。外出时应特别注意皮肤防晒。调整给药时间,在晚上睡前服药,减少了日光照射,能更好保证用药安全。有药物性光敏反应史的,在每次就诊时告知医生。当发现光敏反应症状,应该首先应立即避光,及时停药就诊,切勿自作主张乱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来源:柯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