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防癌抗癌的克星!”
“它能治疗肿瘤,预防治疗心脑血管等疾病!”
“预防老年痴呆,治疗白内障、延年益寿之佳品!”
这些保健食品的宣传,是否似曾相识?
它们到底有没有效?
别担心,检查安排!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制发《四川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提出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月21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成都高新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出炉,即日起到2021年9月30日,成都高新区将重点围绕当前保健食品市场上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营销宣传和欺诈误导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科普宣传和整治,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进一步规范性保健品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据了解,此次实施方案主要从保健食品品种、生产、经营、消费等多个环节入手,制定了10项工作举措,主要包括加强事前监管,源头防控保健食品安全风险;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切实提升保健食品质量水平;加强经营环节监管,着力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等方面。
此次整治行动包括7项重点任务:
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据悉,成都高新区将严格按照方案,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监管全覆盖,从生产源头进行“全面体检”;对标称具有增强免疫力、缓解疲劳、改善睡眠、减肥、辅助降血糖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品种,加大抽检力度;对品种较多、批量较大的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增加抽检频次和数量;督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要求,在产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
同时,将严厉查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资格审核;落实专区专柜销售,重点解决保健食品专区专柜经营不落实、标签标识混乱、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等问题,促进全区保健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
记者:闫静
编辑:元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