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导向作用,现将申报第二批2021年度柯桥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加快柯桥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委办〔2018〕141号)(附件2)
2.《关于加快柯桥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柯区宣〔2019〕13号)(附件3)
3.《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绍市委办发〔2021〕39号)(附件4)
4.《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文创办〔2021〕2号)(附件5)
二、申报对象
在柯桥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业,主营业务符合2018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文化产业范畴。
三、申报时间程序
1.时间安排:自申报通知之日起,截至2022年6月10日。
2.申报程序:由各申报单位对照文件明确的政策内容和申报条件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属镇(街道、开发区)或区级有关部门初核,再统一报送至区委宣传部A1057办公室(柯桥群贤路1661号),逾期不再受理和组织补报。
四、申报资料
1.《2021年柯桥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详见《关于加快柯桥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柯区宣〔2019〕13号)(附件3)或《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文创办〔2021〕2号)(附件5)。
申报材料按照申报项目类别一项一报,A4纸规格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业务咨询电话: 8567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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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笛扬新闻原创
编辑:张菁华
审核:陈芳
终审:沈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