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即日起,全面彻底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和群众最急、最盼、最怨的问题。同时下发《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
《规定》严禁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玩手机、不在岗”等现象,严禁审批事项“推脱绕、踢皮球”、擅自增设审批条件,并对收费、检查、罚款、和企业交往、立案、用权、执法、投诉等多个环节,做出了细致的禁止性规定。
另外,省公安厅对违反规定的民警和领导干部,将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 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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